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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科技厅等8部门印发《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23年起,每年将组织高校选派100名左右青年博士教师开展“入企入园”行动,赴专业对口的行业企业进行实践。
《方案》中明确,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责任单位要围绕国家、我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分析我省和本地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分门别类形成行业企业、园区的“入企入园”岗位需求清单,并建成高校青年博士教师资源库。“入企入园”行动对象原则上为全省高校45周岁(含)以下青年博士教师,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其他高校每年分别选派10名、5名、2名左右教师参加“入企入园”行动。“入企入园”对象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对接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园区解决发展难题,建设研发创新平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直接就地转化,推动企业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方案》中要求,接收单位要根据自身技术需求及技术难题优先与“入企入园”派出教师开展合作研发,提供项目支持。科技成果在当地企业成功转化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技术转让所得收益;对入驻实践博士教师从高等学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股权形式奖励、现金奖励以及作为员工从任职受雇企业取得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奖励所得,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萍)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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