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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人眼中,田某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明明工资收入一般,但吃穿用度都十分讲究,最新款的手机说换就换。如果只是一两年这样也就罢了,可田某近20年来都是如此。可就在不久前,田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他骗钱的原因,是还不上这些年高消费累积下来的欠款了。
田某的奢侈生活可以追溯到2003年。田某刚刚步入社会,工资微薄,买不起各种高档消费品。很快,田某就发现了一个机会——信用卡。那段时间恰逢信用卡在中国兴起,“超前消费”满足了田某的虚荣心,他几乎办齐了当时市面上所有银行的信用卡,靠刷卡来购买名牌衣服、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至于还款,则依靠错开还款日期,用一家银行的钱还另一家银行。
随着时间推移,田某的“以卡养卡”策略逐渐难以为继,可他不仅没有就此停手,反而开始接触小额贷款,后来又频繁借网贷。靠着各种贷款,田某在外人面前依旧维持着“有钱人”形象,每次和朋友、同事出去吃饭也是抢着买单,收获了不少恭维。田某顺势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富二代”,不仅家境殷实,自己名下还有一家利润丰厚的公司,所以不差钱。
2017年前后,田某的债务已经滚成了一个天文数字。在田某的求助下,父母拿出了40多万元积蓄,随后他又把上海的一套房子卖出300多万元,却依旧填不上窟窿。
一边担心自己还不上债,一边还忍不住装阔绰,因为信誉过低,此时田某已无法从银行、贷款公司处借钱,于是他将目光瞄向同事,想借用同事名义贷款,然后将钱揣入自己腰包。
2021年8月,田某突然和同事小顾讲起自己的“难言之隐”。“我老婆瞒着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都付了,现在没钱付尾款,求求你帮帮我。”说完,田某扑通一声跪在了小顾面前。两人是7年的同事,平时在一个办公室里上班,关系不错,眼见田某下跪,小顾当场懵了,答应了和田某一起去借贷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借出来270余万元。随后,小顾将钱款全部转给了田某。
之后,田某还以相同的理由以及“开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别骗取同事小梁70余万元、同事小彭97万元。田某向三人写了借条,并向他们保证,自己每月都会按时还钱。一段时间后,田某一分钱也拿不出了。他的父母无奈卖掉了名下的房子,400多万的售房款也还不上田某所有的债务,最终,走投无路的田某主动投案。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田某共骗取同事小顾等三人450万余元,后陆续返还上述被害人共计101万元,造成上述被害人损失共计348万余元。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实事、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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