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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不可或缺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摄影记者张文魁
5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据悉,截至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528.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35.1万人,与国家要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实际需求尚有一定差距。
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1/3,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按季度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徒传技作用,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全省每年培养1万名新型学徒、1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聚焦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3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数控机床等22个产业集群,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推动实现技师学院14个市全覆盖,保障职业院校生均拨款经费,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院校学生享受平等机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劳模工匠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等项目,给予最高7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评价,提高全省技能人才集中且符合自主评价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覆盖率。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严格规范社会化等级认定,加大社会评价机构遴选力度,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加强社会评价机构监管服务,规范评价行为。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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