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
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7,673,64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7,706,100 股后的总股本 569,967,54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情况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4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2.466650 元计算除息价格(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42,491,885.25 元÷577,673,641
股×10 股 =2.466650 元)。即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24666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
咨询联系人:郑晓 李超凡
咨询电话:0573-82078789
传真电话:0573-820845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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