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椰城交警: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饮酒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以下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姓名:李某崇
身份证号:4601021991****0634
酒精检测值:214
姓名:周某成
身份证号:4600251993****0914
酒精检测值:116
姓名:刘某传
身份证号:4601031983****1816
酒精检测值:52
姓名:全某夏
身份证号:4600031990****4811
酒精检测值:77
编辑: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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