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获悉,为规范我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省民政厅公布了《甘肃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他低收入人口。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应以家庭为单位,采取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监测预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对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将低保、特困、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实施住房救助。为社会救助对象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实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做好受灾人员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记者 房惠玲)
关键词: 甘肃省民政厅 低收入人口认定 公开征求意见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