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根据兰州市统计部门统计的平均工资数据及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兰州公积金中心对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自2022年7月1日起,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最高上限24198.24元/月,最低下限兰州新区及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区为1820元,永登、榆中及皋兰县为1770元。
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开户申报缴存基数或者调整缴存基数时,月收入超过上年度兰州市平均工资8066.08元/月的,须提供本人上年度纳税证明。兰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12%,个人9%。新开户单位可在最高12%、最低5%之间选择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统一为10%。需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每年7月或次年1月办理。
(记者 张栎)
关键词: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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