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北京市召开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张岩介绍,到2021年5月前,北京市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格局初步形成,参与率达到90%,自主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定在35%以上,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推进“两网融合”
据介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9个月来,分类设施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20%左右。
截至1月底,全市建成分类驿站1324座,达标改造固定桶站6.39万个,涂装垃圾运输车3535辆,改造提升密闭式清洁站811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不断完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2021年首月,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3818吨,分出率为20.71%。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2.01万吨,与2020年日均清运量相比下降8.59%。居民自主分类投放达标率为74.27%。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联合9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市级部门加大用地、运输车辆等政策支持,各区要以“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为主线,促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和规范化提升。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学刚也提到,全市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服务项目。北京市城市再生资源服务中心开展“再生资源便民回收站点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统一证件、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价格,收编改造无照无证社区回收点,已为东城、西城、海淀3个区10多个街道办理了200个回收证件。
“垃圾分类起初推进的成效比较明显,比如厨余垃圾分出率提高了十几倍。但根据目前调研,成效增长有一些停滞,整体还需要继续加强投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对于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前景,常纪文认为,根据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经验,最后不可避免的是两网融合。“第一个网是垃圾分类包括回收,第二个网是资源的再生利用。两网对接后,人力成本就降低了,环节减少带动各种费用降低了,这时候效益就产生了。”
鼓励商家提供小份菜
在不同领域上,垃圾分类也有不同的推进重点。北京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丁剑华介绍,近期,北京市商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社会餐饮门店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指引》,紧盯餐饮浪费各个环节,把落实“光盘行动”与促进厨余垃圾减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丁剑华建议,首先是社会餐饮门店根据顾客点餐数据规律准备食材,按需采购、精准备货,缩短流动周期,防止食材过量采购、长期存放、腐烂变质等产生厨余垃圾。同时,充分利用食材原辅料,做到物尽其用,提高食材出成率、利用率,减少厨余垃圾产出量。
此外,提倡多样化供餐,提供小份菜、小盘菜、小份量主食,引导顾客适量点餐、理性消费,主动提示顾客剩餐打包,防止因过量点餐、过度剩餐增加厨余垃圾;提倡通过厨余垃圾追踪分析,对剩餐较多的菜品及时改进烹制工艺、提高食用性,减少因口味不佳带来的剩餐浪费。鼓励使用分类减量设备,对厨余垃圾进行控水控杂,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单位送往资源化处理设施处置等。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巡视员周卫民也提到,《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文旅局初步搭建了文旅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四梁八柱”。制定文旅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引,指导全市文旅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征求行业商协会以及行业企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文旅局去年在全市率先制定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星级酒店行业标准指引和等级景区行业指引。在此基础上,前一阶段又制定发布了乡村民宿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等6个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引1.0版。
重点开展“商超执法”
在垃圾分类执法方面,自去年5月1日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73.24万家次,共发现问题1.89万家次,存在问题率为2.59%;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35109起,其中适用《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15997起。房山区、石景山区、昌平区执法检查工作较为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今年1月,全市城管执法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岁末年初执法保障工作任务,分时段、有主题、有侧重地部署生活垃圾分类“餐饮执法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餐饮企业集中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共检查餐饮企业和宾馆饭店7.18万家,存在问题家数443起,存在问题率为0.62%,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78起。
2月,城管执法部门继续采取“主题执法月+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春节假期市民外出购物次数增多的特点,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调度部署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在2月开展主题为‘商超执法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温天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将把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与疫情防控、节日保障工作相结合,集中检查各商场(购物广场)、便利店(超市)等经营场所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商超是否按规定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和台账,是否针对卖场区域、餐饮区域、办公区域等分区不同特点,按规定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是否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