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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保留母亲生前手机号却被告知先要进行公证 三家公证处均无此业务

时间: 2019-12-24 08:28:08 来源: 大河网

王先生手中拿着户口本、派出所的注销证明等材料,准备办理过户业务。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帅实习生吴彦爽文图

“母亲过世后,我们想保留母亲的手机号,留个念想,却没想到必须先要进行公证才能办理过户。”12月22日下午,郑州市民王先生致电大河报热线0371-96211反映,称母亲过世后,他想把母亲生前使用十多年的手机号保留下来,作为纪念,结果他去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必须先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才能办理过户业务。对此,他觉得这样的程序太过繁琐,运营商存在有意刁难。

[讲述]想保留母亲生前手机号却被告知先要进行公证

12月23日上午10时,记者在郑州市文化北路与英才街交叉口附近,见到了市民王先生。据他说,今年7月份,母亲过世后,他们兄弟几个想把母亲的手机号码保留下来作纪念,并商议将手机号过户到他的名下。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12月初,当他拿着他和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等材料去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时,却被告知必须先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才能办理过户业务。

“南阳路上一家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说,手机号码属于我母亲的遗产,必须要有公证才能给我办理。”王先生说,营业厅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没有公证,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随后,他又多次拨打其母亲生前使用的手机号码的运营商客服咨询,并咨询了其他通讯运营商客服,结果其他通讯运营商的客服表示,只要有户口本、死亡证明就可办理。

王先生说,无奈的他再次拨打运营商客服咨询,最后收到一条客服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是郑州市英才街上的一家营业厅的地址。“我想着这个营业厅能给我办理过户,所以才约到附近见面,再来问问。”

[现场]再次咨询仍需进行公证其他运营商却无此要求

为了解短信回复的营业厅是否能为王先生办理业务,记者便与王先生一同按照短信中的地址,来到位于郑州市文化北路与英才街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运营商营业厅内。

当记者与王先生把将要办理的业务情况告诉该营业厅前台的女工作人员后,该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向另一位工作人员咨询。最终,经咨询后,这位女工作人员称,他们营业厅属授权的经销商,无法办理,建议王先生去国基路,或农业路的营业厅咨询办理,并给了两个营业厅的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根据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郑州市国基路营业厅的电话。据其营业厅工作人员称,为过世老人办理手机号过户,需提供过世老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死亡证明,以及唯一继承人的继承公证书、公证遗嘱、法院判决书三种证明文件中任意一种,所以先要去公证才能办理。同时,申请人也要携带身份证原件。至于为何要申请人提供公证等证明文件,该工作人员称,这是流程要求。记者也咨询了客服,得到的答复与国基路营业厅工作人员所说一致。

此外,记者咨询了其他运营商客服,及其郑州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申请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过世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死亡证明就可办理过户。

[调查]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相关人员告知公证内情

采访中,记者通过网络查询,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条,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那么,根据该管理办法,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并不属于个人,运营商为何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证呢?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运营商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要求申请人进行公证,并提供公证证明等材料,其目的是为申请人及其家属考虑,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为现在的手机号码不仅承担通讯功能,它还可以与银行卡绑定,并能作为支付宝、微信等与个人财产关联的账号使用,其价值很难估量,若是申请人只凭借携带过世亲属的死亡证明、身份证,就为其办理过户,很可能会影响到遗产的分配。

据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比如说,手机号码用户生前有很多人脉、商业等资源,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就很难估量价值,所以他们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证材料,是为了甄别和确认继承关系,保护其他继承人权利避免纠纷。

对此,据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有关手机号码是否能够合法继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一方面,根据我国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手机号码是属于国家所有,各大通信公司是通过通信管理部分申请得到号码资源,而公民作为手机号码的使用者,仅享有使用权。

但另一方面,公民在办理手机号码时,都和通信公司签订书面《入网协议》,而一些协议中明确约定公民享有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因其带有财产属性,所以又具有合法继承的理由,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从运营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其要求提供公证,进行甄别继承者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其要求也可以成立。

[进展]三家公证处均无此业务唯一一次公证也被否决

如果根据上述说法,一个手机号码的价值确实不好估量,运营商的做法也并无不可。那么,郑州市的公证处是否又有此项公证业务?

采访中,记者先后咨询了郑州市中州公证处、商都公证处、黄河公证处。其中,中州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做房产方面的公证。商都公证处虽曾做过一次手机号码继承公证,但据该公证处工作人员称,他们做的唯一一次手机号码继承公证,是按照要求进行的公证,可公证结果仍被否决。至于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也不清楚。

另外,黄河公证处虽然有专业的继承公证,但该公证处继承公证的工作人员称,目前,他们并没有手机号码继承公证的业务。

如果郑州市的公证处都没有手机号码继承公证这项业务,王先生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12月23日下午5时许,记者就此事再次致电运营商客服咨询,该客服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过世老人的手机号码还可以使用,可用该手机号码重新拨打客服,他们会将情况及时受理上报。

最后,记者将了解到情况告诉给王先生,王先生表示会立即与运营商客服联系,也期待问题能早日解决。

关键词: 想保留母亲生前手机号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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