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工作了近4年,最近他从该公司离职了,在办理完一系列手续后,仍有2018年8月份的140多元高温补贴没有拿到手。陈先生说,他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我曾经问过公司管这个的领导,但是没有给我回复。”期间,陈先生以为高温补贴是与工资一起发放,“为此我还特意问了以前的同事,同事告诉我,高温补贴是单独发放的,而且他们已经发了。”
只有自己的高温补贴没有发?这让陈先生想不明白,他认为,高温补贴是法定的,而且自己也付出了劳动,这个补贴不能缺少,“既然我已经离职了,公司就应该赶紧给我补上。”
信网联系到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并表示不是故意不给发放高温补贴:“我们这每天离职入职的人员比较多,人员变动比较大,可能是忘记给他发了,马上给他补发。”对于陈先生的高温补贴费,工作人员表示当天就能发放。
信网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青岛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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